文 | 李瀚明一李及李
这几天刷小红书,有一位网友问我一个问题。网友两公婆,父亲持有香港特区护照和美国护照,母亲持有中国护照和美国两年绿卡(婚绿 CR1),咨询孩子如果在美国出生能取得什么身份,如果在加拿大出生又能取得什么身份。
作为给员工办身份的一把好手,这是好问题。身份素来有三个原则:
1. 不为难政府办事员,不主动制造复杂个案。办事员也是人,事情越简单,越好办。
2. 手续简单,程序清晰的身份,不用马上办;手续复杂,程序模糊的身份,必须马上办。
3. 保持低调。小孩抱金于闹市,绝对不是好事。
(4. 出了问题别找我)
说回这位读者朋友的情况。如果在美国出生,美国护照总是拿得到的,任何时候凭美国境内的出生证明均可申请,哪怕到 100 岁了都可以。
接下来是孩子是否具有中国国籍的问题,因为中国国籍和香港居留权是相关的。其实核心就是「定居外国」四个字。由于需判断父母是否「定居外国」,在海外出生的中国公民子女,其中国国籍不是当然的,而需要审批,具体体现在是否颁发旅行证件上。审批就需要审批机关:申请中国护照 / 旅行证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中国国籍的判定由入境事务处进行。
我们以驻洛杉矶总领事馆的申请指引(https://losangeles.china-consulate.gov.cn/chn/lbqw/lszj/hzlxz/202506/t20250625_11658204.htm)为例:
从以上两条可以看出,中国驻美使领馆判断的标准是「在美身份」。CR1 由于不一定能转成十年绿卡,所以实践当中仍然可以办旅行证。但是,入境事务处的情况就不同了。入境处就居留权的常见问题(https://www.immd.gov.hk/hks/faq/faqroa.html)第十条指出:
这里需要留意「不论」(英文版作 Regardless of)二字。在下方的「补充资料中」,特区政府定义「定居在外国」为「在外国通常居住及不受当地任何逗留条件的限制」(和「定居香港」的定义一致)。同时持有特区护照和美国护照的男方显然符合以上条件,因此实践当中,他们在外所生的子女不具有中国国籍,自然不具有香港居留权。实践当中,港府为了避免骨肉分离(或者对簿公堂),推出了「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允许这些孩子先拿临时身份证居港。
话说到这里,结合刚刚所说的三条原则,相信对于如何办理身份,各位读者大概心里有数。最后祝这位网友的 BB 平安出世,健康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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