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长沙,一名拄拐的退伍老兵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事,内急想借厕所。保安以“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为由拒绝。厅内工作人员示意放行,保安仍不听。老兵腿脚不便,去最近的公厕要绕高架桥20多分钟,无奈报警,警察来了才得以进门。
事后,保安被辞退,相关负责人被通报批评。
很多人骂保安冷血。但我要说:保安有错——抢手机违法,该罚——但真正该被钉在耻辱柱上的,是两拨人:一是那个制定“周五下午不开放厕所”的制度设计者;二是那些在现场点了头却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和领导。
一、保安只是在执行一个冷血的制度
保安是第三方公司雇员,职责就是严格执行甲方(事务厅)的规定:“周五下午不对外开放,厕所不对外使用。”在严格的契约逻辑下,他死守规定,恰恰是在“履职”。他不敢通融,因为通融的风险全在他自己身上。领导口头示意?在他的考核体系里,那不算数,白纸黑字才算数。这暴露的是甲方授权机制的混乱,而不是保安个人的猖狂。
所以,别把矛头全对准保安。他只是一个被推到前台的“人肉闸机”。
二、制度制定者:写下“厕所不对外使用”,说明他明知有人要上厕所,就是不准
这是整件事最恶毒、最不可原谅的一环。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想到:有人来单位办事,内急想借个厕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需求。而退役军人事务厅的某位领导或某个科室,在制定“周五下午不对外开放”的规定时,白纸黑字写下了“厕所不对外使用”。
请注意:他写下了这句话。这句话的存在本身就说明——他明明预见到会有人来办事、会有人需要上厕所,他完全知道这件事,但他的选择是:不准。
他不是疏忽,不是忘了考虑。他考虑了,然后写下了“不准”。他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万一有人要上厕所怎么办?”然后回答自己:“那是他的事,关我屁事,不准上。”这种“我知道你有需求,但我就是不让你用”的心态,比任何冷漠都更恶劣。它说明制定制度的人,从一开始就没把办事群众的起码尊严和基本生理需求当回事。
一个连厕所都不让群众上的单位,你有什么脸挂“为人民服务”?
三、工作人员和领导:点了头却没办事,照出内心没有群众
再说现场那些“点了头”的工作人员和领导。
有人说了句“让他进”,保安没听,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没有人站出来,认真地、严肃地对保安说:“这是我授权的,出了问题我负责。”更没有人做一件最简单、最体面的事——带老兵去员工内部的厕所。工作人员自己也要上厕所,带一个人进去,既不违反“对外不开放”的规定,又实实在在解决了问题。为什么没人这么做?
因为没有人真正把老兵的急事当成“自己的事”。在他们眼里,这不过是“小事”,随口示意一下就算尽到责任了,保安不听那是保安的问题。更荒唐的是,事情闹到了报警的程度——警察都来了,说明一个拄拐的人被拦在门外僵持了那么久。而在整个过程中,那些工作人员和领导,居然没有一个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没有一个人主动出面一竿子插到底。
正是这种“没当回事”的心态,照出了他们内心最真实的一层——没有群众。同时也反映出工作人员与领导的工作熊力低下与政治敏感性不强。
他们忘了,对任何一个普通人来说,内急就是天大的事。一个连群众内急都不当回事的单位,墙上刷再多标语,都是笑话。
四、这与是不是退伍军人无关
很多人强调“退伍老兵”这个身份,说事务厅欺负自己人更可恨。但我要说一句更狠的话:就算他不是退伍军人,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这件事的性质也一样恶劣。
因为这里是国家单位,不是私人会所。国家的每一扇门,都是为所有人民开的,不是只为特定身份的人开的。一个普通群众内急,难道就该被拦在门外?一个拄拐的残疾人,难道因为没穿军装就不配用你单位的厕所?
“情系老兵”没错,但“情系”的不该只是老兵这个符号,而是每一个有血有肉、有急有难的人。如果把“尊崇老兵”变成一种身份特权,而对普通群众继续冷漠,那不过是用一种势利替换了另一种势利。
真正的服务意识,是一视同仁。
五、谁才是真正的罪人?
保安被辞退了,他活该——抢手机违法。但真正的罪人还安然坐在办公室里:
制度制定者:白纸黑字写下“厕所不对外使用”,明知有人要上厕所,就是不准。思想上的故意,性质极其严重。
现场不作为的领导与工作人员:点了头却没办事,直到报警都没解决问题,内心没有群众。
他们需要的不是一份不痛不痒的“通报批评”,而是好好问问自己:我到底把群众放在哪里?
门是人民的门,不是保安的岗,更不是领导的私人领地。连一泡尿的事都解决不好,就别谈什么“服务”了。下次写规定的时候,请记住:你写下“不准”的那一刻,你禁止的不是厕所,是一个人的基本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