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晓波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集中发布多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10家非上市公众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上海证监局集中出具警示函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非上市公众公司主要包括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公开募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
涉事10家企业分别为: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勒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游戏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实投(上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视天橙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睿通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烜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多项信息披露违规。截至今年4月30日,公司未披露2025年年报;多起涉案金额超2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民事判决,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后续才补充披露;公司控股股东、股东多笔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事项,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补充披露。撒世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堃作为公司股东,均未及时将所持股份冻结情况告知公司,对相关违规负有责任,上海证监局对上海纬而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撒世强、王堃出具警示函。
其余9家公司违规事由均为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责任人分别为:上海烜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奕坚、董事会秘书王斌;上海睿通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华贵、董事会秘书胡邦惠;上海盛视天橙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嵩、董事会秘书胡爱清;上海赫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光源、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任一帆;上海乐蜀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金乃松;中实投(上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晓霞、董事会秘书李红伟;上海游戏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李冬玲;施勒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国义、董事会秘书孙琳;上海商会网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何振明。上海证监局对上述9家公司及对应责任人分别出具警示函。
本次全部监管措施,均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决定书载明,相关主体如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