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LV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茉莉奶白须在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回应称,将上诉。
消息一出,迅速登上热搜榜首。奢侈品皮具与新茶饮,分属完全不同赛道,为何法院依旧认定构成侵权?千万赔偿的计算依据是什么?二审翻盘的可能性有多大?LV老花与唐代宝相花的渊源能否成为抗辩理由?结合热点和网友争议,南方网、粤学习记者专访广东方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之宇。
一个做箱包,一个做茶饮,不同赛道为何侵权?
律师: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
很多网友疑惑:LV做箱包,茉莉奶白做奶茶,两个品牌分属完全不同赛道,消费者几乎不会混淆,为何法院依旧认定构成侵权?
李之宇表示,不同行业仍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本案的法律基础在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三款,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如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法院之所以认定侵权,主要基于三个逻辑:首先是商标驰名度,LV的“四叶花卉”图形作为其经典Monogram老花体系的核心标识,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与显著性。其次是跨类保护,即便分属不同赛道,在LV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前提下,其保护范围可以跨越到茶饮等领域。最后是混淆可能性的新形态,法院认为,买奶茶的消费者与接触奢侈品的群体存在交叉。茉莉奶白在奶茶杯、门店外墙、小程序等位置广泛使用近似图形,这属于商标性使用,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联名款”或双方存在关联的联想,从而不当借用LV的商誉。
千万赔偿计算依据是什么?
律师:侵权获利+合理开支
李之宇指出,本案1030万元的赔偿额(1000万元经济损失+30万元维权开支),其计算依据并非简单“拍脑袋”,而是有相对清晰的司法逻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赔偿数额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从判决披露的信息看,法院采用的是“侵权获利+合理开支”的计算方式。
判决书中明确提及“茉莉奶白2025年营收约40亿元”,法院认定其使用侵权标识的产品占比约35%,综合案件事实酌定推定其侵权获利基数为1000万元。
法院同时考虑了多项加重情节:图案高度近似、LV商标的驰名度,以及茉莉奶白多次申请相同或近似图形商标均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却仍大规模商用,这被认定为存在主观攀附商誉的故意。
二审突破口在哪里?
律师:证明侵权获利被高估
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已明确表示将提起上诉。二审有哪些突破口?李之宇表示,结合一审判决细节,上诉策略大概集中在四点:一是可以主张图案存在细节差异,不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二是赔偿额度过高;三是论证部分门店的使用行为不统一,从而拆分连带责任范围;四是挑战驰名商标认定。但鉴于图形近似一审已进行详细比对,且LV图形驰名度极高,二审改判难度较大。责任分担问题,也难以撼动侵权定性。
赔偿额度过高是相对可能的突破口。李之宇表示,若能举证证明侵权获利被高估(如部分门店使用不统一),或证明自身获利较小,有望争取赔偿额的调整。
“二审改判侵权的定性希望渺茫,空间更多在于赔偿额的调整。”李之宇说。
LV经典logo源于中国传统纹饰,并非原创?
律师:法律不追溯文化源头
有网友提出:LV经典四叶花卉、菱形纹样与中国唐代宝相花、正仓院唐代琵琶古纹样高度相似,属于源自东方的传统古纹饰,并非LV原创。
李之宇强调,传统公共古纹样属于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但不能阻止他人将其特定设计注册为商标。对于含有公有领域元素的商标,其保护范围并非无限。LV注册的并非抽象的“四叶花卉”概念,而是其特定设计的图形商标。在判断侵权时,需综合比对文字字形、图案设计、色彩运用及整体结构布局等。
具体到本案,唐代宝相花属于公共历史文化元素,不受著作权、商标独占保护,任何人都能参考。但商标保护的是固定组合样式,不是花卉题材本身。被控图案完整复刻LV专属设计排布,即便LV图案元素可追溯至唐代传统纹样,在法律上也不影响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性与保护范围。若仅独立使用通用宝相花古纹,则不构成侵权。
“法律不追溯文化源头。法律保护的是依法确权、具备独特设计的注册商标,不会单纯以图案文化源头否定商标效力。”李之宇表示,只要LV的四叶花卉图形商标经过合法注册且有效,就享有商标专用权。
LV诉茉莉奶白案一审判决,从法律层面清晰展示了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制度逻辑、高额赔偿的计算路径以及商标权与传统公共文化元素之间的边界。这一判决也为新消费品牌敲响了警钟:驰名商标的核心图形碰不得;商标申请被驳回不等于还能继续使用;公共元素可以做差异化设计,但必须与知名注册商标形成明显视觉差异。
对于茉莉奶白而言,二审虽非全无希望,但彻底推翻侵权定性难度极大。更值得思考的是,在品牌快速扩张的过程中,知识产权合规绝非可以绕行的“捷径”。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李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