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8月10日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为规范公司任职与履职安排,李勇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梁建鹏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